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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停止受理100元以上(含100元)面额《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》报销的通知
2012-04-09   五邑大学财务处

校内各单位:

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《关于做好发票在线应用系统上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粤地税函〔2010〕646号),文件规定“从2010年10月1日起,全省停止使用500元以上面额的《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》,从2011年1月1日起全省停止使用100元面额的《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》”。鉴于以上规定,学校从即日起停止受理100元以上(含100元)面额的《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》,特此通知。

粤地税函〔2010〕646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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